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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,具有法律效应吗?

时间 :2023-07-03 10:49:16   来源 : 法务网

夫妻离婚时通过《离婚协议书》对孩子抚养权、财产分割进行约定。如果离婚后对财产进行重新约定,新的分割方案具有法律效力吗?

离婚后对财产进行重新约定,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,不侵犯第三人权力的,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,新的协议内容取代了原来在民政局备案登记的内容,双方直接履行新的约定即可。


(资料图片)

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,双方于2021年2月25日在朝阳县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,并签订《离婚协议书》一份,该协议对子女抚养、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了约定,其中约定:A车一辆和B车一辆均归女方所有。

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,并未履行《离婚协议书》,仍在一起共同生活直至2022年年初。

2022年4月13日,双方在双方的父母、子女以及亲属在场见证的情况下,就子女抚养、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了协商,约定:A车归女方所有,大车B车归男方所有,男方按月支付女方三女儿抚养费500元。当日,男方将A车交付女方。现女方要求男方按照《离婚协议书》履行约定,将B车过户至女方名下,男方予以拒绝。故女方诉至法院要求男方配合将B车过户至女方名下。

一审法院认为

本案系离婚后财产纠纷。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时签订的《离婚协议书》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约定理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,但由于双方离婚后仍在一起共同生活,该《离婚协议书》并未实际履行,且双方当事人的陈述、录音光盘及证人证言等证据能够证明。

双方在家人及亲属见证下于2022年4月13日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、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重新进行了约定,并已实际履行,故原《离婚协议书》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
一审裁判结果

驳回女方的诉讼请求。

婚姻律师说法

离婚后签署的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,主要看是否属于双方的意愿,如果是双方自愿下的真实意思表达,那么一般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,从而重新分割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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